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凤泉区李士屯小学微机室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为新乡市凤泉区李士屯小学,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李士屯小学微机室设备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新凤财采【2016】TP036号
2.3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触摸电视一体机、推拉黑板、稳压电源等(详见谈判文件)。
2.4交货地点: 新乡市凤泉区李士屯小学
2.5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2.6交货期: 15 日历天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电子类经营;
3.7投标人须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 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8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9 : 0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乡市和平路南段正阳大酒店会议室(和平路与华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李士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237383022 电话:18790629292
8.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