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淇滨区法院审判法庭诉讼电子展示、服务查询和审务会议音频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 |
采购编号:HNPX-2016-C03 |
批复编号:2016-103、2016-104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期:30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150万元整 |
保证金(元):壹万伍仟元整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0392-3385665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18739215166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采购办 |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要求,淇滨法院拟采购拟采购诉讼服务查询和审务会议音频系统;诉讼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等数字电子展示屏设备;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3.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入投标文件。 | |
采购文件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 |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30 | |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