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对汕头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765,000.00元(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二期工程。(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所投多点控制单元(MCU)、解码服务器、视频会议终端、摄像机、投影机、监控管理平台、解码器、车载取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项目中的便携式计算机、车载液晶电视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期间带报名函或者将报名函传真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7时。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人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四、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帐 号:44050165090100000089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988602
传真:0754-88988602
联系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
邮编:515037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