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受阜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城县教育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城县教育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XK-16107
项目联系人:李振杰
项目联系电话:15613176230
采购单位: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夏荣生0318-4622101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振杰15613176230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6号3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安装服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A、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D、银行开户许可证;E、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F、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G、投影机、计算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H、所投计算机整机通过国家电器能效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的噪音低于11分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所投计算机制造厂商获得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组织颁发的“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I、提供投标企业的省级及以上校园网资质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时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等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