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阳市第九中学委托对信阳市第九中学智慧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九中学智慧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6】 023 号
三、招标项目预算价:31.6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范围:智慧录播教室设备的采购,主要包括智慧跟踪录播主机、数字音频处理主机、媒体控制主机、多媒体导播控制平台、教育云资源管理平台、图像自动跟踪系统软件、导播控制键盘、触摸一体机等设备及软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
业信誉,有招标物品设备供货经验,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主要设备(智慧跟踪录播主机、媒体控制主机、多媒体导播控制平台、教育云资源管理平台、图像自动跟踪系统软件、触摸一体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9月 26日至2016年9月 30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分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015年度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第九中学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文化街23号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137829801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8737693532
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1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