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受肃宁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肃宁县教育局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肃宁县教育局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HY-2016-01111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5612706881
采购单位:肃宁县教育局
地址:肃宁县
联系方式:郭岩平 18633708896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龙 15612706881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户外LED、台式电脑、多媒体教室;二标段:课桌凳(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户外LED、台式电脑、多媒体教室);6、电脑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7、电脑产品通过权威部门检测平均无故障时间≥80万小时,提供检验证书原件; 8、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注册地为非肃宁县区域的投标人须在肃宁县区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肃宁地区工商注册证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维护队伍;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电脑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脑制造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脑产品平均无故障时间≥80万小时的检验证书、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证明(注册地为非肃宁县区域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纳税证明、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二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6、投标人需提供课桌凳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售后服务承诺函、课桌凳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纳税证明、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3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国富大厦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