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桐柏县公安局委托,就桐柏县公安局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
1.2项目编号:TBZ1611132026
1.3预算金额:约510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350兆基站;
第二标段:网上督查系统升级改造;
第三标段:执法办案装备;
第四标段:警用装备;
第五标段:勤务装备;
第六标段:办公设备;
以上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各标段均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2.4 质保期:三年(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规定;
(2)按照河南省公安厅《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关于“350兆数字集群基站联网率达到100%”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350兆系统设备与现有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实现有线联网的《设备联网合格证明》原件(南阳市公安局出具的拟投标设备与南阳市公安局、桐柏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实现有线联网的设备联网合格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规定;
(2)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液晶拼接屏、磁盘阵列、数据库、流媒体服务器产品)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经销商);
(3)按照省厅督察系统建设要求,投标人所投各子系统平台(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可视化督察调度子系统需与省厅及市局软件平台统一;同时需与省厅及南阳市可视化督察调度子系统互联互通互控);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执法公开系统、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平台必须与市局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所投电击抓捕器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新武器效应和军事病理学重点实验室、警用装备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效能评估与基础研究专业实验室共同出具的电击性能生物效应与安全性研究报告首页及安全性结论页(报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所投反光背心须提供带灯反光背心和反光条的由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带灯反光背心和反光条须为同一生产厂家)(报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制造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所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设备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鉴定报告,符合《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A 461-2004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人像采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具有二代身份证人像采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与河南省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能达到无缝连接(提供常住人口和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厂商出具的证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标段: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报名方法: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b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潜在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 20 日上午8:00至2016年9月 28 日下午17:30。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9月 20 日上午8:00至2016年9月 28 日下午17:30,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可使用网银在本网站招标文件下载界面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暂不支持企业账户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报名企业属无效报名。(不支持手机网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 20 日上午10: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377-68822356
审核咨询电话:0377-68822360
采购人:桐柏县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桐柏县桐山街中段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7—682666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中机工程9号楼9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25666108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