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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可视化教学监控及平安校园项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9-21 作者:pjtime资讯组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可视化教学监控及平安校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6-211

    二、招标内容:总预算金额660.2万元

    第一包:预算金额:  639.98    万元

    1、400万红外高清半球(教学区)386台;2、400万红外高清枪机(园区)99台;3、200万高清智能球机12台;4、400万红外高清枪机(走廊)256台;5、200万同轴高清枪机(宿舍)128台;6、球机壁装支架12个;7、摄像机支架483个;8、电源869个等1批监控设备

    第二包: 预算金额: 20.22  万元

    1、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  281912面;2、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 26715面;3、基建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500卷;4、学籍档案、文书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2500卷;6、照片、视频档案目录数字化及电子文件挂接服务15000条;7、原有档案管理系统维护服务1年;8、扫描仪1台;9、高拍仪1台;

    技术参数详见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4、一包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监控摄像头、硬盘录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液晶拼接单元、网络设备)的授权函原件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5、一包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6、一包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一级

    7、一包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8、一包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9、二包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扫描仪、高拍仪)的授权函原件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投标,需在线免费获取标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 9月 21  日至2016年 9 月 27 日每天 00:00~24:00 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 2016年 10 月14  日 14:30 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 四   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四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刘淳

    联系电话:0931-467764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黎霞

    电话:17693116200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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