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平山法院2016集控中心及数字审委会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1610020021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77
采购人:平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平山县正义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30105117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大街与槐安路交口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楼石家庄市翟营大街与槐安路交口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11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平山县支行2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平山县支行3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另投标人需提供DID 46寸超窄边拼接显示单元、高清审委会庭审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维保承诺书(制造商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原厂三年维保承诺书(制造商除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