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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县康庄中心小学校外活动基地项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9-18 作者:pjtime资讯组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延庆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县康庄中心小学校外活动基地项目-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县康庄中心小学校外活动基地项目-设备部分

    项目编号:LJD-YQ-201609-066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采购单位:北京延庆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刘浩营村西

    联系方式:张先生,010-69131226

    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10-69178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延庆县康庄中心小学校外活动基地项目-设备部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延庆县康庄中心小学校外活动基地项目-设备部分

    招标编号:LJD-YQ-201609-066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北京延庆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刘浩营村西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9131226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178683

    招标金额及内容

    本次招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陆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336945.00元)。

    本次招标内容:LED显示屏及全媒体数字科普画廊工程

    简要技术需求及数量

    一批,LED显示屏及全媒体数字科普画廊工程。

    用途

    康庄小学校外活动基地建设。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依据延纪发[2012]10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9月14日至2016年09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其中,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5分)和经济部分(30分)。

    联系信息

    招标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10-69178683

    备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记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一年内的企业可提供当年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类似业绩证明至少叁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四) 依据延纪发[2012]10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69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

    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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