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人民法院建设多功能审委会案件评审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人民法院建设多功能审委会案件评审室项目
项目编号:SYZCZ―1623
项目联系人:贾佳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9468493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联系方式:朱春明010-69434027
代理机构: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佳佳010-6946849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新顺南大街17号综合办公楼七层072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实物展台、显示设备、HDMI矩阵、升降触控屏一体机、电脑、服务器、交换机、光模块、话筒杆、中央控制器、工控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高清录制主机、高清摄像机(广角)、中控系统、会议桌等设备295台(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领取光盘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投标商,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综合办公楼七层0723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顺义区顺鑫培训中心(原顺义区财会培训中心,毓秀园别墅区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此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招标产品涉及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产品时,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上发布)为准。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及《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此次招标将强制采购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中特别要求的环保产品,其余优先采购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