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F0036
项目联系人:乔总
项目联系电话:2880568
采购单位: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信义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老师 0773-2856193
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乔工 0773-288056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楼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单 位A分标 彩色激光打印机 1 台 计算机 3 台 扫描仪 1 台 交换机 1 台 路由器 1 台 复印机 1 台 喷墨打印机 2 台 硬盘陈列 4 台 投影机 4 台 工程投影机 2 台 金属支架幕 3 块 地拉幕 4 块 支架幕 2 块 全息投影膜 1 项 计算机 5 台 激光彩色打印机 1 台 操作管理主机 1 台 学生显示器 20 台 鼠标键盘 20 套 摄像头 20 个 台式电脑 2 台 打印机 1 台 饮水机 1 台 交换机 1 台 一体机电脑 4 台 一体机电脑 36 台 投影 1 台 幕布 1 台 接入交换机 3 台 路由器 1 台 网络地插 20 台 网络布线 1 项 机柜 1 台 服务器 1 台 无线AP 3 个 总控台(讲台) 1 个 固态硬盘 2 个B分标 A3打印机 1 台 投影仪(含幕布) 4 套 台式电脑 19 台 电线插座 20 个 笔记本电脑 3 台 实物展示台 4 台 A3打印机 1 台 A4打印机 2 台 投影机 1 套 音频工作站主机 5 台 高清液晶显示屏 10 台 显示器支架 10 个 A3打印机 1 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779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28日 09:3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总
项目联系电话:288056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磋商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