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
项目编号:X0422
项目联系人:郝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041
采购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联系方式:孙雨 电话:0311-87115215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丽娜 电话: 0311-66635041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Z1300001607881001-1: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台式计算机、机架式服务器、液晶投影机)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Z1300001607881001-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Z1300001607881001-3: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Z1300001607881001-4: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样品: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公开招标-实训室家具设备 递交时间:2016.09.29 08:30至2016.09.29 17:30 递交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六楼样品室
踏勘: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公开招标-实训室家具设备 踏勘时间:2016.09.21 09:00至2016.09.21 11:30 踏勘地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