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所需直播录播系统采购(三次招标)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619508
2、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直播录播系统采购(三次招标)
3、招标内容: 直播录播系统采购 数量:3套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6年09月09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0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说明:为保障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性能的真实性,录播主机、自动跟踪高清摄像机,录播互动交互网关等设备参数相关的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相关资料由设备生产厂家加盖原厂公章 。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5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征宇、施银茂
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