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奕聪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奕聪中学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奕聪中学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XHLJ1603(2)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采购单位:泉州市奕聪中学
地址:13489888897
联系方式:林老师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生先
代理机构地址: 0595-2211206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奕聪中学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奕聪中学”(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泉州市奕聪中学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LJ1603(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奕聪中学
3、采购单位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489888897
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零玖佰伍拾元整(¥:290950.00元) 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6年 9 月 5 日起至2016年9月 23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直接下载(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转账需附上凭证。] 格式自拟。
6、投标人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6.3原件复核承诺书(格式附后)。
6.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6.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 月26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6年9 月26日上午09:30时
11、开标时间:2016年9 月26日上午09:30时
1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14、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 真:0595-22157253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投标人条件: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6.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6.3原件复核承诺书(格式附后)。6.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6.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6:53 至 2016年09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6年 9 月 5 日起至2016年9月 23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直接下载(备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6年 9 月 5 日起至2016年9月 23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直接下载(备索)。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8: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