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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9-05 作者:pjtime资讯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X2016NSCG-H030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036

    采购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倪老师电话:13723492486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0755-83469978 83780036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东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对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16NSCG-H030

    二、项目名称: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图书馆设施设备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线阵列扬声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分布式中控主机.显示大屏.广播终端)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10时30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

    现场踏勘:统一集中踏勘

    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10:00—11:00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倪老师电话:13723492486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10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1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10时3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定标方法:自定法。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十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十五、政策导向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审查。供应商未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469978,83780036

    传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jstar.com(深圳市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收款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610182600172104(文件费)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必须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线阵列扬声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分布式中控主机.显示大屏.广播终端)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8:05 至 2016年09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审查。供应商未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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