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网上督查系统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20008
项目联系人:李建旗、王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55089
采购人:保定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市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071000
代理机构:保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55073
预算金额:243.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4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5、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6、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国际环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7、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8、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9、所投产品“前端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液晶拼接屏”为同一品牌;10、投标方投标时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11、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以上资格要求的2-12条相关资质原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用A4纸复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