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四会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市交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及WIFI管控设备建设前期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市交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及WIFI管控设备建设前期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0809-1641SHG3B804/01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会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四会广场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8-27651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0758-2313165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内容:全市交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及WIFI管控设备建设前期工作项目 一项
2、工期要求: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场,60个自然日内完成前期勘察,并提交全套方案设计文件;由四会市公安局市市公安局组织对方案设计进行会审;在收到会审纪要后5个自然日内提交全套方案设计修正文件,直至四会市公安局交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及WIFI管控设备建设总体验收为止。
3、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该价格为全包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有效的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若通过转账支付购买,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641SHG3B804/01号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6:42 至 2016年09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