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个旧市传染病医院住院大楼视频监控设备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GJBC2016-046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个旧市传染病医院住院大楼视频监控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HHGJBC2016-046
三、采购预算:519100.00元(伍拾壹万玖仟壹佰元整)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 名 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视频监控平台 |
1 |
台 |
20天安装完成,报价已含施工调试及辅材费 |
2 |
硬盘录像机 |
7 |
台 | |
3 |
硬盘录像机 |
3 |
台 | |
4 |
监控专业硬盘 |
80 |
块 | |
5 |
高清摄像头 |
60 |
台 | |
6 |
电源 |
60 |
个 | |
7 |
监控交换机 |
4 |
台 | |
8 |
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
9 |
云桌面显示 |
1 |
台 | |
10 |
光模块 |
12 |
个 | |
11 |
光纤收发器 |
1 |
对 | |
12 |
拼接大屏 |
4 |
套 | |
13 |
解码器 |
1 |
个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供应商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财务状况良好;
5.3、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售价及报名资料:
询价通知书出售时间:2016年 8月23 日至2016年 8月2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
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蒙自召忠路 128号州财政小区8幢1单元301室
询价通知书售价:600元/份;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七、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8月 30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个旧市传染病医院 精神科学术报告厅(精神科一楼)
八、交货期:20天安装完成,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最短交货期。
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通知书全部内容,询价通知书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
采购人: 个旧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罗敏
联系电话:18087309950 0873-3119680
地址:个旧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联系人:王艳13508831881 传真:0873-3993909
地址:蒙自召忠路128号州财政小区8幢1单元301室
邮政编码:661100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