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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装饰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8-22 作者:pjtime资讯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装饰工程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装饰工程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宁财采[2016]07-0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07-06号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装饰工程;二标段为: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设备采购安装。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一标段:4057550.41元;二标段:2761080.00元。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装饰工程

    (1)项目概况:装修面积约950平方米

    (2)设计性质:会议型多功能厅(附属展览功能)

    (3)项目地点:洛宁县永宁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西南

    (4)工    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二标段: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设备采购安装

    (1)项目概况: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报告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

    (2)主要货物分项名称及数量: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线性左声道主音箱

6只

详见招标文件

2

线性右声道主音箱

6只

3

左声道功放

3台

4

右声道功放

3台

……

……

……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

    (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二标段:

    (1)投标人需是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书;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出具产品质检报告和产品CE认证证书。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

    7.1.1报名一标段的企业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及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7.1.2报名二标段的企业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投标人是经销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书原件及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7.1.3备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即可。

    7.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大厅)。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洛宁县京宁路

    联系人:阴先生

    电  话:1873631011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行东50米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电子邮箱:474275125@qq.com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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