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公章印章监控机招标选型项目(第二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公章印章监控机招标选型项目(第二批)
2. 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编号:TC16095QP
4. 招标内容:
招标人2016、2017年拟采购行政公章印章监控机数量(单位:台。此数量为预测量,仅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
2016年 |
2017年 |
合计 |
138台 第一批14家一级分行、81家二级分行(异地支行)、39家县域支行 |
497台 第二批24家一级分行 |
635台 |
交货时间:
(1) 首批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需求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分布,以及本公司生产能力,制定“行政公章印章监控机2016年供货计划表”,保证2016年12月31日前将第一批138台行政公章印章监控机全部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相应分行。“行政公章印章监控机2016年供货计划表”作为投标文件之一。
(2) 2016年12月31日以后的交货时间:供应商根据承诺项目项下产品在合同签署后,根据用户的送货需求,在10个工作日内运抵用户现场。
交货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相应分行指定地点。
5. 中标人数量:一名。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
4)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5) 不接受产品代理商的投标。
6)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9) 已入围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7.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一个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合同(至少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签订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直接生产制造能力的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样机,所携带样机需与投标文件中的型号一致,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 编:100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马静、金妍妍、陆欣
联 系 电 话:010-62108157、62108163、62108160
传 真:010-62108159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
帐 号:35000188000212869
电 子 信 箱 :cntcitc9@163.com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