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清华附中秦汉学校初中部综合实训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华附中秦汉学校初中部综合实训教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A2016-ZB-1153/1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29-3318533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029-8526664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精品录播教室、语音教学室及云计算机教学室各2间的设备采购及与之配套的系统集成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 要求。
项目用途:学校教学活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17.5392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须提供主要产品(录播系统、云教室系统、语音教学系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不需提供);
5、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5日9:00-11:30,14:3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招标一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9月7日9时00分;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尚莉、余涛、李婷婷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6664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183024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