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第十四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D0162
项目联系人:周馨
项目联系电话: 0773-8998397
采购单位:桂林市第十四中学
地址:中山北路81号
联系方式:林勇 18934787115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馨 0773-899839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馨
项目联系电话: 0773-899839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详见附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交互式平板 |
2套 |
35000.00 |
2 |
白板 |
2套 |
2800.00 |
3 |
实物展台 |
2套 |
1000.00 |
4 |
讲台 |
2套 |
2200.00 |
5 |
音箱 |
2套 |
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