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电教平台10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电教平台10套采购
项目编号:OTC1618108
项目联系人:王征宇、施银茂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170027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
地址: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号
联系方式:陈添成(0755)27977725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征宇、施银茂0755-8317002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电教平台10套采购
数量: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2013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2) 为保证投标单位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及合法来源: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激光超短焦投影机、红外电子白板,视频展示台,2.4G扩音一体机,电脑等设备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17:24 至 2016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