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我部牵头制订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并已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 育 部
2016年7月13日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推进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为推动区域教育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提供了大契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加强合作、共同行动,既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人才支撑。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扩大人文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共同开创教育美好明天。
沿线各国教育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巨大。中国将以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三方面举措为建议框架,开展三方面重点合作,对接沿线各国意愿,互鉴先进教育经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推动各国教育提速发展。
(一)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
加强教育政策沟通。开展“一带一路”教育法律、政策协同研究,构建沿线各国教育政策信息交流通报机制,为沿线各国政府推进教育政策互通提供决策建议,为沿线各国学校和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合作交流提供政策咨询。积极签署双边、多边和次区域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制定沿线各国教育合作交流国际公约,逐步疏通教育合作交流政策性瓶颈,实现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协力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
助力教育合作渠道畅通。推进“一带一路”国家间签证便利化,扩大教育领域合作交流,形成往来频繁、合作众多、交流活跃、关系密切的携手发展局面。鼓励有合作基础、相同研究课题和发展目标的学校缔结姊妹关系,逐步深化拓展教育合作交流。举办沿线国家校长论坛,推进学校间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支持高等学校依托学科优势专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共同应对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沿线各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与机遇。打造“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吸引各国专家学者、青年学生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推进“一带一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促进沿线国家语言互通。研究构建语言互通协调机制,共同开发语言互通开放课程,逐步将沿线国家语言课程纳入各国学校教育课程体系。拓展政府间语言学习交换项目,联合培养、相互培养高层次语言人才。发挥外国语院校人才培养优势,推进基础教育多语种师资队伍建设和外语教育教学工作。扩大语言学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规模,倡导沿线各国与中国院校合作在华开办本国语言专业。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助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加强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学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力满足沿线国家汉语学习需求。
推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鼓励沿线国家学者开展或合作开展中国课题研究,增进沿线各国对中国发展模式、国家政策、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理解。建设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与对象国合作开展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研究。逐步将理解教育课程、丝路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沿线各国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加强青少年对不同国家文化的理解。加强“丝绸之路”青少年交流,注重利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文化体验、体育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和新媒体社交等途径,增进不同国家青少年对其他国家文化的理解。
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连通。推动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支持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范围学历互认机制,实现区域内双边多边学历学位关联互认。呼吁各国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认证机制,加快推进本国教育资历框架开发,助力各国学习者在不同种类和不同阶段教育之间进行转换,促进终身学习社会建设。共商共建区域性职业教育资历框架,逐步实现就业市场的从业标准一体化。探索建立沿线各国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流动。
(二)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合作
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为沿线各国专项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来华留学人才培养质量,把中国打造成为深受沿线各国学子欢迎的留学目的地国。以国家公派留学为引领,推动更多中国学生到沿线国家留学。坚持“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并重、公费留学和自费留学并重、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并重、依法管理和完善服务并重、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并重”,完善全链条的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平安留学、健康留学、成功留学。
实施“丝绸之路”合作办学推进计划。有条件的中国高等学校开展境外办学要集中优势学科,选好合作契合点,做好前期论证工作,构建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管理模式、服务当地模式、公共关系模式,使学校顺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政府引领、行业主导作用,促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中国优质职业教育配合高铁、电信运营等行业企业走出去,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合作设立职业院校、培训中心,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和项目,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当地急需的各类“一带一路”建设者。整合资源,积极推进与沿线各国在青年就业培训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倡议沿线国家之间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实施“丝绸之路”师资培训推进计划。开展“丝绸之路”教师培训,加强先进教育经验交流,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加强“丝绸之路”教师交流,推动沿线各国校长交流访问、教师及管理人员交流研修,推进优质教育模式在沿线各国互学互鉴。大力推进沿线各国优质教学仪器设备、教材课件和整体教学解决方案输出,跟进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沿线各国教育资源和教学水平均衡发展。
实施“丝绸之路”人才联合培养推进计划。推进沿线国家间的研修访学活动。鼓励沿线各国高等学校在语言、交通运输、建筑、医学、能源、环境工程、水利工程、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沿线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领域联合培养学生,推动联盟内或校际间教育资源共享。
(三)共建丝路合作机制
加强“丝绸之路”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开展沿线国家双边多边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商定“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交流总体布局,协调推动沿线各国建立教育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教育质量保障协作机制和跨境教育市场监管协作机制,统筹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共同行动。
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东亚峰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中阿合作论坛、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等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增加教育合作的新内涵。借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力量,推动沿线各国围绕实现世界教育发展目标形成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中阿大学校长论坛、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日大学校长论坛、中韩大学校长论坛、中俄大学联盟等已有平台,开展务实教育合作交流。支持在共同区域、有合作基础、具备相同专业背景的学校组建联盟,不断延展教育务实合作平台。
实施“丝绸之路”教育援助计划。发挥教育援助在“一带一路”教育共同行动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加大教育援助力度,重点投资于人、援助于人、惠及于人。发挥教育援助在“南南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沿线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国家、教育系统和民间资源,为沿线国家培养培训教师、学者和各类技能人才。积极开展优质教学仪器设备、整体教学方案、配套师资培训一体化援助。加强中国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倡议各国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通过国家资助、社会融资、民间捐赠等渠道,拓宽教育经费来源,做大教育援助格局,实现教育共同发展。
开展“丝路金驼金帆”表彰工作。对于在“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交流和区域教育共同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国际人士、团队和组织给予表彰。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该文件作为《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作为国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在教育领域的落实方案,将为教育领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哪些支撑?有哪些重点内容和举措?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印发《教育行动》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答: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已列入2016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我国要实施的100个重大项目。印发《教育行动》的首要考虑是明确教育定位,围绕“一带一路”重点共建的“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提供两方面支撑:一是促进民心相通,二是为其他“四通”提供人才支撑。力争做到经贸走到哪里,教育的民心工程就延伸到哪里,教育的人才培养就覆盖到哪里;力争推动教育发展和经贸合作并驾齐驱,成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力争发挥教育“软力量”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事半功倍。
问:在构建合作愿景方面,《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新思路?
答:《教育行动》提出教育交流为沿线各国民心相通架设桥梁,人才培养为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支撑。倡议沿线各国携手行动起来,增进理解、扩大开放、加强合作、互学互鉴,谋求共同利益、直面共同命运、勇担共同责任,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全面支撑共建“一带一路”。
问:《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合作内容?
答:沿线各国教育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巨大。《教育行动》提出,中国将以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三方面举措为建议框架,开展三方面重点合作,对接沿线各国意愿,互鉴先进教育经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推动各国教育提速发展。
问:《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性举措?
答:《教育行动》设计了“教育行动五通”作为基础性举措,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一是加强教育政策沟通。将开展“一带一路”教育法律、政策协同研究,构建沿线各国教育政策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将积极签署双边、多边和次区域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制定沿线各国教育合作交流国际公约,逐步疏通教育合作交流政策性瓶颈,实现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二是助力教育合作渠道畅通。将推进“一带一路”国家间签证便利化,鼓励有合作基础、相同研究课题和发展目标的学校缔结姊妹关系,举办沿线国家校长论坛,支持高等学校建立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打造“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逐步深化拓展教育合作交流。三是促进沿线国家语言互通。将拓展政府间语言学习交换项目,联合培养、相互培养高层次语言人才。将扩大语言学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规模,倡导沿线各国与中国院校合作在华开办本国语言专业。将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助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加强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学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力满足沿线国家汉语学习需求。四是推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将鼓励沿线国家学者开展或合作开展中国课题研究,增进沿线各国对中国发展模式、国家政策、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理解。将建设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与对象国合作开展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研究。将加强“丝绸之路”青少年交流,逐步把理解教育课程、丝路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沿线各国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加强青少年对不同国家文化的理解。五是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联通。将推动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支持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范围学历互认机制,实现区域内双边多边学历学位关联互认。将呼吁各国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认证机制,加快推进本国教育资历框架开发,助力各国学习者在不同种类和不同阶段教育之间进行转换,促进终身学习社会建设。将共商共建区域性职业教育资历框架,逐步实现就业市场的从业标准一体化。将探索建立沿线各国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流动。
问:《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撑性举措?
答:《教育行动》设计了“四个推进计划”作为支撑性举措,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合作。一是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将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未来5年,每年资助1万名沿线国家新生来华学习或研修,为沿线各国专项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将全面提升来华留学人才培养质量,把中国打造成为深受沿线各国学子欢迎的留学目的地国。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为引领,未来3年,每年面向沿线国家公派留学生2500人。二是实施“丝绸之路”合作办学推进计划。将发挥政府引领、行业主导作用,促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将鼓励中国优质职业教育配合高铁、电信运营等行业企业走出去,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培养当地急需的各类“一带一路”建设者。将整合资源,积极推进与沿线各国在青年就业培训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三是实施“丝绸之路”师资培训推进计划。将开展“丝绸之路”教师培训,加强先进教育经验交流,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将加强“丝绸之路”教师交流,推动沿线各国校长交流访问、教师及管理人员交流研修,推进优质教育模式在沿线各国互学互鉴。将大力推进沿线各国优质教学仪器设备、教材课件和整体教学解决方案输出,跟进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沿线各国教育资源和教学水平均衡发展。四是实施“丝绸之路”人才联合培养推进计划。将推进沿线国家间的研修访学活动。将鼓励沿线各国高等学校在语言、交通运输、建筑、医学、能源、环境工程、水利工程、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沿线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领域联合培养学生,推动联盟内或校际间教育资源共享。
问:《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共建“一带一路”的引领性举措?
答:《教育行动》设计了“四方面内容”作为引领性举措,共建丝路合作机制。一是加强“丝绸之路”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将开展沿线国家双边多边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商定“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交流总体布局,协调推动沿线各国建立教育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教育质量保障协作机制和跨境教育市场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将发挥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增加教育合作的新内涵。将借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力量,推动沿线各国围绕实现世界教育发展目标形成协作机制。将支持在共同区域、有合作基础、具备相同专业背景的学校组建联盟,不断延展教育务实合作平台。三是实施“丝绸之路”教育援助计划。将发挥教育援助在“一带一路”教育共同行动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加大教育援助力度,重点投资于人、援助于人、惠及于人。将发挥教育援助在“南南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沿线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力度。将加强中国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为沿线国家培养培训教师、学者和各类技能人才。四是开展“丝路金驼金帆”表彰工作。将对在“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交流和区域教育共同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国际人士、团队和组织给予表彰。
问:《教育行动》如何从国内体制机制上保障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形成合力?
答:国内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引导,实现扎实有序推进,防止一哄而上。一是中央政府引导推动。加强国内各部门各地方的统筹协调工作,对接沿线各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地方政府重点推进。要求各地发挥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有序与沿线国家地方政府建立“友好省州”“姊妹城市”关系,打造教育合作交流区域高地,助力做强本地教育。三是各级学校有序前行。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有序与沿线各国学校扩大合作交流,整合优质资源走出去,选择优质资源引进来,共同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和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能力。四是社会力量顺势而行。鼓励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一带一路”教育民间合作交流,吸纳更多民间智慧、民间力量、民间方案、民间行动。
问:《教育行动》提出如何同沿线各国共同落实教育行动?
答:《教育行动》提出,中国愿与沿线各国一道,秉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理念,共同构建多元化教育合作机制,制订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弹性化合作进程,打造示范性合作项目,满足各方发展需要,促进共同发展。中国教育部倡议沿线各国加强战略规划对接和政策磋商,探索教育合作交流的机制与模式,增进教育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追求教育合作交流的质量和效益,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共创人类美好生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