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954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委托,就多媒体教室设备及录播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货物需求:
项目A 多媒体教室投影机设备: 工程投影机30台。
项目B 多媒体教室中控等设备: 网络中控系统150台,运维管理系统+服务器1套,功放35台,多媒体讲台20套,计算机80台,笔记本电脑5台,系统集成及线材费150套。
项目C 高清自动录播教室及广播级便携录播设备: 高清课堂录播一体机2台,数字音频处理器2台,拾音话筒12支,高清云台摄像机8台,辅助跟踪摄像机6台,录播控制面板2套,电源管理器2套,讲台及黑板2套,系统集成及线材等1批,教师演示用机2套,84寸触控一体机2台,广播级高清录播设备1套,声光环境处理1批,空调6台。
项目预算:项目A 66万元;项目B 136.65万元;项目C 7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报名人员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五、采购文件出售事宜: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自2016年8月17日。
(二)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hnzbedu.cn。
(三)购买采购文件时间:自2016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标书发售室)。
联系人:薛老师,电话:0371-56058525
(五)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版自带U盘拷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09:30
(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05开标室)。
七、有关说明
(一)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二)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询价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三)本次项目采购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采购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记录名单。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爽 联系电话:0371-56058515
采购人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东风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6617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