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设备采购(招标编号:ZHWZ2016-366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60706-0012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设备采购。
2、项目内容及数量: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设备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投标限价: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25,000.00),上述限价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完工期: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广东省内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的备案证明文件。
3、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LED显示屏、200万网络室内半球、嵌入式16路百万高清硬盘录像机、微音监听器)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公章)。
4、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或备案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 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9:3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 欧启东联系电话:0756-26553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0756-3361206(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 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