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乾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经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乾县人民检察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乾县人民检察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项目编号:SXRZ-ZFCG-2016041号
三、采购单位:乾县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5号铁干院三号公寓楼二楼
联系方式:029-3283428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内容为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等(具体参数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二标段:采购内容为①多媒体示证系统:包含视频展台系统、专用软件及采集设备,②监控室设备:包含筒型网络摄像机、半球型网络摄像机、音箱及存储设备等(具体参数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
3、预算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59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5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标段: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电子计算机生产、数码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生产厂家也需提供),并明确原厂质保期,(本标段产品授权书需对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等主要产品进行授权);
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资料原件);
7、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工程资质证原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安全防范、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集成、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4、供应商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生产厂家也需提供),并明确原厂质保期,(本标段产品授权书需对系统专用软件、监控设备、音响设备及服务器存储等主要产品进行授权);
5、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监控安防系统工程业绩(合同资料原件);
8、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投标的供应商只能投一个标段,不能重复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5号铁干院三号公寓楼二楼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15:00 时。
2、谈判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15:00--17:00时。
3、谈判地点: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单位业务咨询:李主任 联系电话:029-35521837
项目执行:郭媛 联系电话:029-32834286
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