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遂溪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遂溪县人民法院法院科技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E92N12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遂溪县人民法院法院科技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6.7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法院科技化建设设备
2、数 量: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高清庭审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摄像枪、信访同步录音录像主机、视频会议终端)的“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参数证明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人亲自报名,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2016年8月25日9时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601E92N1221.rar
采购人名称:遂溪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小姐、李小姐
电话:0759-2836677、2836676
传真:0759-283666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
邮编:524005
邮箱:gdyzzj@163.com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海景北分理处
账号:4400 1688 9420 5300 0859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