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光山县检察院的委托,就光山县检察院视频接访系统终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经营组织参加, 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检察院视频接访系统终端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光采购询字(2016)14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内容:视频接访系统终端设备等;
2.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4采购编号:光采购询字(2016)14号;
2.5简要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规格及数量详见询价通知书;
2.6交货日期:签约30日之内;
2.7交货地点:光山县检察院。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玩网络达到7%丢包时视音频质量良好;(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3.4视频会议终端设备提供产品3C认证;提供电信设备入网证复印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5响应供应商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有稳定的售后技术服务团队,能提供5人以上稳定的技术服务小组的(技术服务小组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响应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6响应供应商提供公司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A等级信誉证书并具有企业信用报告;(可网上查询)
3.7响应供应商提供2014年1月以来,已履行的公检法系统等办案机关装备采购成功案例的(凭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网上可查),且单个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的。
3.8 响应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9拟采购货物或服务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领取信息:
4、询价通知书(电子版)领取时间及地点:
4.1、2016年8月3日- 2016年8月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4.2、询价通知书领取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五、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及第三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的资质原件或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存档。询价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光山县东城健康路3号光明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3、询价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4、询价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6.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必须由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具体数额及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光山县检察院
2、采购人地址:光山县检察院
3、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7618217
4、集中采购机构全称: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5、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光山县东城健康路3号光明大厦
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裴先生 魏女士
联系电话:15194462219 15343970287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