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119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中心
地址:锦业路都市之门A座
联系方式:029-89388910 029-8675051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广场省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指挥大屏显示系统 |
1 |
拼接屏(55寸) |
要求国际知名品牌。 1、尺寸:55,亮度:700cd/m2;采用直下式LED光源技术显示屏,3500:1的对比度;10000K的色温; 2、可支持到256屏幕墙; 3、拼缝≤3.9mm,并具有边框补偿功能,高度还原真实画; 4、分辨率,单屏可达1920X1080; |
42台 |
综合应用平台系统 |
2 |
管理控制软件 |
负责管理基础联网平台相关服务,可实现与上下级联网的管理、认证和日志;通过加载中间件模块,可选配异构模拟矩阵、异构设备(硬盘录像机、视频服务器、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异构视频监控平台、报警主机、语音主机模块,以实现与各类异构资源的接入管理;可实现双机热备、集群管理功能。 |
1套 |
等其它内容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597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拼接屏、服务器、综合应用平台、磁盘阵列、网闸、UPS电源);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供应商具有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一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外企业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
7、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且无不良记录;
8、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9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雷高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55808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