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向明中学微电影制作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具有中国演出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壹级资质; 3.3、具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壹级资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向明中学微电影制作室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28-24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6-60688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95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95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8-0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中国演出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壹级资质原件扫描件; 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壹级资质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5、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项目于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5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上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供应商需于2016年8月5日9:30-11:00,14:00-16:00到瞿溪路801号501室报名,携带报名需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公章)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22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8-22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供应商需携带与CA证书相匹配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带好CA证书)。 3.2、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向明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长乐路141号 | 地址: | 瞿溪路801号 |
邮编: | 200000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许老师 | 联系人: | 张一 |
电话: | 53063368 | 电话: | 64692478 |
传真: | 53063368 | 传真: | 64692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