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现对“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委会P2.0微间距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编号:SZXJ-2016-016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P2.0微间距LED显示屏约4平方米;
六、项目预算:159890元
七、供货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八、供货工期:10日历天;
九、质量标准:合格;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拟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所涉产品的授权证明;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需提供厂家的授权证明;
报名所需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十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5:00--17:00)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8月5日
2、询价文件出售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
3、询价文件售价:每标段询价文件人民币叁佰元/份(¥300/份),售后不退。
十三、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016年8月4日17:00时前)提交每标段询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至以下账户,并到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三门峡陕州区高阳路支行
帐 号:1713120729350001117
十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6年8月16日9:00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厅(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十五、其他:
报价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十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8236726282
中心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