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委托,就“陕州区司法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采购要求、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陕州区司法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HSCG2016—059
3、招标内容:高清网络摄像机网络球机1台、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监视设备1台、一拖四无线会议话筒1套、户外全彩Led屏幕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资金:约12万元
6、供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7、供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完工。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若为代理或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商出具本项目的授权书;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
1、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套):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以下资料收存原件1套、加盖红章的A4复印件2套(共3套):
①供应商若为代理或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商出具本项目授权书;
②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③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③条要求根据《陕县重大项目廉政预警工作暂行规定》(陕纪文[2013]47号)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持上述证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到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截止之前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六、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大厅(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
闻出版局四楼)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网》(www.sxzbzx.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地 址: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水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44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州区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电话): 孙女士 0398-3837050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