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怀柔区教委校园高清数字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教委校园高清数字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X-2016-023
项目联系人:徐剑辉
项目联系电话:69681072
采购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南街2号
联系方式:69625948(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剑辉 696810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怀柔区开放路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合法供货资格和提供服务能力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4:09 至 2016年08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怀柔区开放路33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附件一《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校园高清数字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项目设备采购需求书》,(简称《采购需求书》)。
2. 《采购需求书》如果有货物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的规定,则可以用相当于或高于该规定的合格性证明文件替代;如果有资质、资格性证明文件规定则可以用相当于或高于该规定的资质、资格性证明文件替代;如果引用了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等)则可以用相当于或高于该规定的技术标准替代,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替代条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3.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及支持因素:
3.1采购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属于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产品。未纳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范围内的节能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以财政部的文件规定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3.2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部的文件规定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3.3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以下简称认证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认证产品以 “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部的文件规定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3.4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3.5采购信息安全产品执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3.6软件使用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规定。
3.7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等规定。
3.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