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大会议室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大会议室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JGJZ2016C-C13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政府
联系方式:高科长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司伦0431-8782123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6C-C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大会议室设备更新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大会议室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内容:LED显示屏及配套控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质保期:免费上门质保三年;需要返厂维修的设备,设备到工厂后,返修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7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8在长春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作为同一个投标人计算(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择取)。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26 日至2016年 8 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还应携带产品经销授权代理书;(同一品牌只接受最先报名的经销商);(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6)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7)被授权人身份证;(8)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13时30分前,接收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
2016年 7 月26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在长春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作为同一个投标人计算(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择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10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