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酒泉市东苑学校的委托,对酒泉市东苑学校理化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TYZB2016-94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化学实验室 |
通风化学实验室设备配置 |
1 |
间 |
2 |
化学仪器 |
化学实验仪器配置 |
1 |
套 |
3 |
物理实验室 |
物理力学实验室设备配置 |
1 |
间 |
物理仪器配置 |
1 |
套 | ||
物理电学实验室配置 |
1 |
间 |
三、采购预算金额:¥962854.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肆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营业范围含实验仪器设备等内容;
⑵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企业及法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三合一红外触控一体机1套、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桌1套、物理实验室教师电源控制台1套、数控式学生电源1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登记报名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注册须知:
⑴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⑵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免费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八、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08:30—9:00,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5日9: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东苑学校
联系人:赵连儒
联系电话:18919378115
地址:酒泉市东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学涛
联系电话:15097225056
传真:0937-2619428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12000448585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⑵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⑶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⑷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同时发布。
⑸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时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