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的委托,就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报告厅音响、灯光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报告厅音响、灯光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管招采[2016]69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地址: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
采购内容:双10寸外置二分频专业线性阵列音箱8只、18寸超低频音箱2只、15寸专业舞台返听音箱6只、12寸专业舞台返听音箱8只、4通道专业功率放大器4*1300W3台、2通道专业功率放大器2*1300W1台、4通道专业功率放大器4*800W2台、4通道专业功率放大器4*500W2台、3进6出专业音频处理器2台、专业电源时序器2台、线性阵列音箱专用吊架2个、16U设备航空机柜2个、调音台1台、数字效果器2台、无线手持话筒4套、无线头戴话筒3套、会议有线话筒8只、200W摇头光束灯12台、12W*18颗五色LED PAR灯14台、3W*54颗 LEDPAR灯54台、三基色会议灯13台、效果烟机2台、信号放大器2台、小珍珠灯光控制台1台、灯钩/保险绳105套、烟油4瓶、投影机3台、幕布3块、泡泡机2个、投影辅材1批、服务器1台、电子屏1套、控制桌1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交 货 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政府采购预算价:5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范围且能提供相应设备和安装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灯光、音响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授权书须注明所授权投标的产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07月22日至2016年07月2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③、近三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④、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度三个月的缴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14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14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
联 系 人: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采购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