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刑事技术设备及反恐处突装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6〕86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刑事技术设备及反恐处突装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刑事技术设备(包括区县级DNA实验室数据库服务器、现场信息一体化采集系统、便携式超级检材发现仪、箱式强光照明灯、专业数码相机、高清投影机等);
二标段:反恐处突装备(包括防割防水擒拿抓捕手套、行动约束器、狼牙抓捕器、防暴隔离盾牌、防抢夺防暴抓捕棍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分别为:一标段为63.2万元,二标段53.9万元)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警用装备产品类)、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项目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持有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可以参与磋商两个标段,但按标段顺序只能成交一个标段。
7.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磋商当天提交资格证明原件。
七、报名要求
有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八、报名和磋商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16年8月1日下午3:30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聂先生 0379-63130065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379-6893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