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扶沟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扶沟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扶沟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扶财采购【2016007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四个标段
1.扶沟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一标段:审判桌椅
二标段:视频会议终端设备
三标段:UPS电源、精密空调
四标段:便携式打印机、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一标段: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3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高清会议摄像机、全向麦克风生产厂家针对本投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四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便携式打印机、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电脑、笔记本)
3.5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期内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各项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扶沟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4-6246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联系电话: 0394-8535229
八、监督部门
扶沟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