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CH201604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江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江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改造;
2.2 建设范围:到2017年底完成全局13个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工作。2016年完成县局六楼大会议室、三楼会议室、看守所、交警大队和曼来派出所5个会议室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2017年完成城区派出所、甘庄派出所、因远派出所、咪哩派出所、羊街派出所、那诺派出所、洼垤派出所、龙潭派出所8个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2.3 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28000元;
2.4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能力;
3.2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四单元201室)持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12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10日上午0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时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江县澧江路7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元江县澧江路48号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四单元201室
联系人: 白师 联系人:李云东
电话:13508779310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