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双江自治县新型城市防控体系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江自治县新型城市防控体系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YLCSJ-政采-2016052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条件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新型城市防控体系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YYLCSJ-政采-20160523
2.3项目实施地点:双江自治县,至用户指点地点上门安装调试。
2.4资金来源:已落实。
2.5招标内容:中标人承担双江自治县新型城市防控体系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设备、系统的采购、安装,以及网络租用、电路铺设、架设等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采购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A、B、C三个包,其中A包为前端摄像头采购项目,采购前端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及系统一批;B包为网络租用项目,计划实施200个网络监控点位及租赁334路摄像头线路的网络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C包为强电电路铺设、架设项目,计划建设辖区187个视频点位的电力接入。
2.7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安装完成(竣工)后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8质量保修期:A包所有设备均须由中标人提供至少五年的整机免费保修服务,其中前三年内包换,第四年及第五年保修;网络租用项目、强电电路铺设、架设项目质保期至少三年。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因设备故障不能及时维修或更换的,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
2.9故障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0分钟,城区范围内2小时到达现场,郊区及乡镇8小时到达现场,普通故障到达现场后2小时解决。
2.10工期:计划在2016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在2016年11月1日全部投入使用。
2.11 违约处罚:
(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不能按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售后服务不到位,或无法达到甲方在前端系统设计、存储系统设计、视频图像共享平台设计、视频应用、车辆技战法、智能视频分析、智能人脸应用、可视化地图应用、报警联动、系统管理、公安智能运维系统设计、系统安全设计等公安实战业务要求的将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甲方交纳违约处罚。
(2)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所投产品功能、性能及参数的测试权利,如测试后发现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应标,因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标段中标人之间应及时进行沟通、合作,相互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别是在对部分监控点位安装、管路敷设时,应避免重复施工。若因各标段中标人之间沟通不及时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展延误,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由各标段中标人根据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
2.12 付款方式:自项目建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及中标标段,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建设投资或租金,实际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中所认可的付款方式为准。
A包、C包:采购人向中标人分三年支付建设投资,同时A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质保金。
B包:按月份或季度支付租金。
2.1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投标报价应含进口关税、运输、安装、建设、维护、检测以及售后服务涉及的培训、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对于中标人可能提出的银行利息、投资回报等,采购人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3年、2014年及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若是近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次月至2016年4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次采购所需的资金、仓储、运输、配送及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并附施工安全标准及操作规范,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施工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而发生人身伤害或意外等重大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7所有投标人除须提供上述基本资料外,根据投报标段,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3.7.1投报A包的投标人须为临沧市内具有分公司的产品代理商或产品生产商:
(1)投标人如属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时至少具有以下材料:网络设备、摄像头、后台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如果产品生产商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及公安机关相关安全技术防范要求;
(4)在五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软件个性化定制服务,当采购人提出相关需求时,中标人应积极响应,主动配合采购人进行软件自主开发,并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使用;
(5)投标人应具备较强资金实力,能接受分三年支付建设投资的付款方式;
(6)为保证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云南本地化的售后服务以及质保五年。
3.7.2 投报B包的投标人须为在临沧市内具有分公司的基础网络运营商:
(1)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工程、网络建设等相关业务;
(2)具有适宜摆放采购人的16台接入交换机的机房。
3.7.3投报C包的投标人须为在临沧市内具有分公司的具备电力工程类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投标人应具备较强资金实力,能接受分三年支付建设投资的付款方式。
3.8为确保供货的及时性、资金周转量及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同一投标人仅能投报一个标段。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双江自治县贝米路44号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参与投报B包的投标人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工程、网络建设等相关业务);(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含国税、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与投报B包的投标人提供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除外,参与投报B包的投标人提供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未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除外,参与投报B包的投标人提供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除外);(8)如属代理商投标,还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时至少具有以下材料:网络设备、摄像头、后台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未参与投报A包的投标人除外);(9)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未参与投报C包的投标人除外);(10)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未参与投报C包的投标人除外);(11)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证原件(原件,未参与投报C包的投标人除外)。
其中(4)(6)项留存原件,(1)(2)(3)(5)(7)(8)(9)(10)(11)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需留存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应齐全、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如需电子版本,请自带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时~9:00时;
5.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5.3递交地点: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6.2开标地点: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等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显示屏公告栏》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忙袜河北路1号
联系电话:0883-7622742
联 系 人:党万云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工业园区忙畔派出所对面
联系电话:0883-2125121 13578427578
联 系 人:孙彪
招标公告_(终稿)201607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