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图像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图像监控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224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5588
采购单位: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5号
联系方式:曹主任 ,13607731668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 ,0773-288558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6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图像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图像监控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22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全景半球 |
14 |
台 |
2 |
特写半球 |
5 |
台 |
3 |
高灵敏度拾音器 |
6 |
个 |
4 |
数字音频主机 |
6 |
台 |
5 |
审讯专用SVR |
5 |
台 |
6 |
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 |
2 |
台 |
7 |
监控级硬盘 |
17 |
块 |
8 |
千兆接入交换机 |
2 |
台 |
9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6 |
箱 |
10 |
2×1.0电源线 |
2000 |
米 |
11 |
机柜 |
1 |
套 |
12 |
报警器 |
1 |
套 |
13 |
PVC线槽 |
500 |
米 |
14 |
PVC线槽 |
700 |
米 |
15 |
安装辅材 |
1 |
项 |
16 |
安装调试系统集成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24916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账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并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及单位信息)传真至我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以免造成工作延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49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的以下任一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1)广西农村信用社:20308053453000022、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高新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45050163510109668899-0036、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6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6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zbw/)。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5号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6077316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773-2885588 传真:0773-2816625
3、监督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