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南澳县教育系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1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教育系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1188968.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南澳县教育系统教学设备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2. 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应为所投高清录播系统、笔记本电脑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报名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2日起至2016年7月18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6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澳县教育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80797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