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元氏县文化教育局自动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087
项目联系人:王哲
项目联系电话:15931079169
采购人:元氏县文化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533639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预算金额:12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叉口翰林观天下22-170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能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录播系统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微课录制工具、多媒体触摸电视一体机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正版数字教材(河北教育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河北大学出版社、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河北美术出版社)授权文件。3、具有河北省教育厅颁发的校园网建设资格证书。4、录播设备提供中央电化教育馆数字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证书;录播厂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一标段还须提供县级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流媒体点播/直播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平均无故障MTBF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5年1月至今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JSJSA-201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