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县委党校录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602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价:83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29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83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自采购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错过,本中心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7月8日—7月14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塔山路41号
联系人:陈捷
联系电话:13506883152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6楼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131838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