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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延庆区住宅小区安防监控升级改造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7-05 作者:pjtime资讯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区住宅小区安防监控升级改造及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功能提升项目平台扩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区住宅小区安防监控升级改造及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功能提升项目平台扩容

    项目编号:KJY20161005

    项目联系人:吕薇

    项目联系电话:69181929-303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地址:延庆县湖南路18号

    联系方式:张亚林 81192222-56065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薇 69181929-3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委托,对其延庆区住宅小区安防监控升级改造及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功能提升项目平台扩容政府采购项目所需的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约2055万元。

    二、项目编号:KJY20161005

    三、项目内容:

    1、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

    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监控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NVR)、图像管理平台软件)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原厂二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纳税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京张路口东北角兴运嘉园西侧底商二层招标部(都市118酒店北100米)。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同报名地点

    七、投标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8:45(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8:45(北京时间)。

    九、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京张路口东北角兴运嘉园西侧底商二层会议室(都市118酒店北100米)。

    十、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同时携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均予以认可。)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文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期满一年以上);

    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联系人:张亚林

    电话:81192222-56065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联系人:吕薇

    电话:69181929-303

    传真:69181929

    电子信箱:735347139@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3、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监控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NVR)、图像管理平台软件)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原厂二年售后服务承诺函;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纳税证明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京张路口东北角兴运嘉园西侧底商二层招标部(都市118酒店北100米)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京张路口东北角兴运嘉园西侧底商二层会议室(都市118酒店北100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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