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兴宁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扩展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3N0651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扩展建设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998633.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兴宁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扩展建设;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所投软件原厂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4.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主要产品(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云平台系统、阳光村务公开云平台、公开评议系统、安全网关、WEB应用防火墙、IVMS集中监控管控平台、高拍仪、四合一一体机、录像机、身份证阅读器、终端电脑、触摸查询一体机、摄像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取得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原件(在有效期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投标人所投软件原厂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电子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
邮编:51400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 号: 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单位:兴宁市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3. 采购监管部门:兴宁市财政局
电话:0753-3263280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