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综合文化室工程改造项目 第二包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综合文化室工程改造项目 第二包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HCZB-2016-ZB238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安冬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马路18号
联系方式:010-67962055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书玲、安冬 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文化设施设备及装饰改造。本包内容,设备购置,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需具有主要设备(如扬声器,功率放大器,灯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3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5) 提供近三个月内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月内连续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