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井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JY2016-CG004
项目联系人:赵静
项目联系电话:0433-3476000
采购人:龙井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井市
联系方式:赵静 0433-3476000
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玄英爱 0433-8316525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6-CG00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龙井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约21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范围:DLP拼接屏、综合展示厅大屏、指挥中心平台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建设地点:龙井市
供货周期: 2016年7月28日至 2016年9月30日,工期65日历天;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原件(或附有公证书的复印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等额投标保证金保函。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井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433-347600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联 系 电 话 0433-2818007 传 真:0433-2818007
联 系 人:玄英爱、李平 电 子 邮 箱:yjsjy8543@163.com
招标管理机构: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